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减除费用标准按照5000元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缴税=应缴税所得额×税率应缴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五险一金个人缴费最少比例为
15.5%则应缴税所得额为345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税率,应缴税所得额8450元的税率为3%则应缴税为3450×3%=
103.5元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