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干了一个半月,老板找理由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9 08:3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处理:
    1、劳动者提出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或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单位无需补偿;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的,无需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双方协议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
    (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九条第
    (一)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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