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只给员工社保补助,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吗

社会保险
2022-11-09 08:4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搜集证明劳动关系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交社保。也可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社保赔偿。
  • 单位不交社保的赔偿包括: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维权: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要按其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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