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驾照若注销之后未超过二年的,仅能根据我国《机动车申领及使用规定》重新考取;因特定情形被注销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根据我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九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
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