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怎么做才能判得时间短

刑事辩护
2022-11-09 09:16: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 下面我将针对刑事案件进行判决的时间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从最初的立案到最终审判结果的确定,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的侦查阶段、还有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人民法院负责的审判阶段。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各阶段的处理时间都作出了较为具体的限定。对于进入法院进行宣判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受理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此基础上延长三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故对于进入法院进行审理的案件,法院从受理到最终的宣判,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述期限内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