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证据不经质证不生效,依据什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2-11-09 09:2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据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证据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取证的过程没有违法合法性,证据的内容也符合真实性以及和事件的关联性,那么证据就是有效的。所以取证要注意这三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证据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证据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取证的过程没有违法合法性,证据的内容也符合真实性以及和事件的关联性,那么证据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举证时要注意的问题有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要提供符合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据;证据一般应是原件、原物;证据一般要经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不能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收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