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调头是发生事故,刚下车查看,对方就一群人冲过来打我,还把我的前挡风玻璃砸烂,我感觉我的生命受到威胁,一时害怕就走了,事后没有报警跟拨打120,第二天我也去交警队跟医院,积极配合,这事会被判定是逃逸吗

交通肇事
2022-11-09 09: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属于逃逸。若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因为自身受伤前去医院治疗或者救治伤者等原因,并且积极履行了出险通知等规定的义务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行为人与他人因发生小事故产生口角打架并逃逸的,会被公安机关进行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属于逃逸,在事故发生后因自身受伤前去医院治疗或者救治伤者等原因且积极履行出险通知等规定义务的,一般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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