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没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超三年还能起诉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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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年的借条,当事人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如果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了,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履行,所以债权人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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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1、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欠条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如果在三年内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主张债权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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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超过两年的情况下,还可以起诉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并不是超过了就不能够再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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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