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欠我1000块钱不还还拉黑了起诉或者报警有用吗

债务追讨
2022-11-09 11:3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报警,但是由于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警方一般不会立案,所以债权人还是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向法院寻求救济的方式有两种:写起诉状到法院进行立案;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维护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我朋友欠我五千多一直不还,能报警,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所以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解决欠款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朋友借钱不还,不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借款行为属于民事行为,不由警方管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法院判决还款后,对方拒绝履行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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