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自愿放弃交纳社保,公司却不给补贴,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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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违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缴纳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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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买社保而是给社保补贴是不合法的。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如果公司不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会被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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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社保补贴500算少的,且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法律依据:不交社保补贴500算少的,且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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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