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在恋爱期间有了孩子在彩礼谈不拢的情况下女方打掉孩子男方需不需要承担女方的费用

子女抚养
2022-11-09 14: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胎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需要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抚养费和彩礼可以一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有孩子,那就说明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除非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否则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给付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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