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合理的处理: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在觉得离婚协议不合理时,如果还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那么可以直接进行修改。
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对于单纯的不合理,最好是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证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在一年之内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法院会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