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桌人喝酒,其中一人到家后,在驾驶车辆出去,出去车祸死亡,请问跟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09 15: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酒驾引发伤亡的,共同饮酒人一般不需要担责。事故的责任是由酒后开车引起的,不是饮酒引起的,当事人明知道自己饮酒了,还要开车,责任由自己承担。事故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若行为人与受害人共同喝酒后,受害人因饮酒死亡的,若存在以下情形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的人一般没有责任,但是如果有劝酒行为,该行为与车祸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