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新生儿上户,出生怎么是随父姓,上户口女方要求随母姓,父亲这边不同意户口能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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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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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孩子父母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需孩子双方父母都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孩子的曾用名,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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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和户口名字是不能不同的。如果不同,必须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小孩的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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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