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1-09 15: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先与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协议抚养费的支付时间或者支付方式,能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抚养费;不能分期的,还可以申请减少或者暂停支付抚养费;如果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无力支付的,可以申请让法院执行自己的财物折抵孩子抚养费。总之,其要履行法定义务,不得推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不直接抚养方给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先与直接抚养方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进行协议,直接抚养方同意分期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分期支付,不直接抚养方分期也给不起的,可以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数额或者暂停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如果上述方式都不能支付的,当事人还可向申请法院执行自己的财物来折抵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抚养费给不起了的处理方式:一般可由双方协议,或向法院起诉,认定支付人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也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抚养费标准,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确无抚养能力的,如果对方提起诉讼,法院可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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