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收财产的财产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2-11-09 15: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
    1、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方面确定,因为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的所有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