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9 15: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所得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达到了一定标准,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对于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超过的部分,则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解除劳动合同所得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达到了一定标准,是需要缴纳个税的。对于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超过的部分,则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经济补偿金个税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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