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夫妻双方在外地,可以在现住的地方办理离婚协议吗

协议离婚
2022-11-09 16: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要该异地是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如果该异地不是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夫妻就不可以在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要申请离婚登记的,当地的民政局也有权依法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外地办理。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是指夫妻任意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所以不能在超出该范围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协议离婚手续一般不可以在外地可以办理。协议离婚一般是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起诉离婚满足法定情形,可在外地办理。
    例如,被告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当事人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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