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老婆共同抚养前妻的儿子5年,我老了以后,儿子有义务养我的老吗?

子女抚养
2022-11-09 16: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女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只要其收养关系是存在的,其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养父母年迈缺乏劳动能力时,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养女要赡养老人,这是法定义务,只要其收养关系是存在的,其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养父母年迈缺乏劳动能力时,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子女作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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