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一方不按照约定搬出怎么办?

协议离婚
2022-11-09 17:5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女方不搬走不一定是犯法的行为,在我国离婚时没分到房子又需要带孩子的,可以向分到房屋的一方请求暂时居住在原房屋,不予搬离。法院经查实符合情况的,予以支持,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女方赖着不搬离就是违法行为,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恢复其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权利。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夫妻离婚后对方赖着不走的,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愿意搬走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当事人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离婚后赖着不走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愿意搬走的,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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