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修路占用耕地和房屋,应如何赔款给村民

征地补偿
2022-11-09 18: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应该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国家修路占地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国家修路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占用土地是否有地面附着物或者是在占有土地上种植了青苗,以及整体的经济效益这些,来确定整体的赔偿标准和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 国家建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一般的话就是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假如土地上有房屋,水井,水稻等一些附着物和一些青苗,那还要分别针对这些做出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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