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过了诉讼期债务人失踪怎么找到他

债务追讨
2022-11-09 19:0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的人失踪找不到了,也可以直接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如果法院也找不到借钱的人,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然后在开庭的时候,还不来的,法院会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借钱的人失踪了,出借人可以直接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如果法院也找不到借钱的人,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然后在开庭的时候,还不来的,法院会缺席审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借条遗失了的,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也可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借条作为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如果因为借贷产生纠纷需要起诉,在诉讼中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当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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