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父母分户了,但土地确权都在一起,现在父母都去逝了村上可以收回土地吗?

土地纠纷
2022-11-09 19: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般不能收回。但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分户后土地确权和继承:如果儿女跟父母已经进行了分户,则在土地进行确权之后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因为农村土地是所有村民集体所有,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村民享有的只是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无论土地确权后是否将户口迁出,一般是不能继承土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由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且农民仅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故是承包土地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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