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到三无产品,打哪个电话,进行投诉索赔

消费者维权
2022-11-09 19:34: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到三无产品的投诉办法是:
    1、向商家投诉,要求退货或者更换;
    2、拨打12315的投诉电话;
    3、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 销售三无产品,消费者的索赔方式为: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三无产品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法律依据:
  • 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三无产品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