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婚姻期间想要离婚,前夫不同意,在我姐外出工作期间划空了她的银行卡并且恶意透支将近五万,离婚后净身出户,前夫多次公司闹事复婚,我姐被辞退,更换多次工作,在还完欠款以后。前夫又要求抚养费,并申诉冻结我姐账户。还款期间,我母亲病危家庭全部停止工作,男方在知情情况下起诉了我姐。现在我姐失去全部生活来源,也没有任何财产,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1-09 23:30: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女方可以因男方不出家里开支而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提起诉讼,处理方式如下: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