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X指被砍断!头部被破!并且缝针。法医鉴某某果是轻微伤怎么回事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0 00: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司法鉴定伤残结果存在质疑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即再找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来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司法鉴定对方故意造伤的程序:先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委托其鉴定;然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再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有资质的鉴定人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 轻微伤鉴定,仅有地区性、行业性的鉴定标准,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也无全国统一的轻微伤法医学鉴定标准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致人轻微伤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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