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1年的投保,当时办理人员给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没有让我本人签字,这样的保单生效吗

保险合同
2022-11-10 00: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立保险合同,需要投保人本人签字才有效投保人未签字但已交费,则视为追认,保险合同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 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签字才有效,如果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字但符合法定情形依然有效。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 保险合同不签字的无效,代签的,需要经投保人追认才生效。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亲笔签字(捺手印)或签章。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成立,尚未签发保险单的,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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