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同出资购房,只有一人有购房权限,房产证只能写一人的名字,如何保障另一方权益

房屋产权
2022-11-10 01: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买房时一方可以单方面进行买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买卖时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一方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许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买房时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买房行为亦需经双方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买房也需要经过夫妻共同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尽管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是,一方将房屋出卖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有权要求出卖房屋的一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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