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帮我交了20年医疗保险,个人不用交,后来迁户口来珠海,公司也缴,个人也缴,请问要交多少年?

社会保险
2022-11-10 03: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两年多未缴纳社会保险由社保局责令应当补交其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由个人负担,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社会医疗保险交费年限能累计。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医保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企业的医疗保险年限可以累计。但是中断缴费,次月可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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