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帮朋友干活无偿的,受了外伤,为什么医保不给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1-10 05:1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的医药费如果依法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则职工或单位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如果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则对于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由单位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伤认定后,不能报销医疗费,若职工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若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自费部分是社保不予报销的部分,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伤者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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