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5年出借刘谋50000元,承诺一年到期还60000,两年后还了一万,然后就到处找不见人了。到现在仍然不见人,我还能追回我的借款吗?

债务追讨
2022-11-10 0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报警,但如果借款人失踪满两年的,贷款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所欠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欠债五年都不还的可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诉讼;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欠款能否要回要看欠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会失去胜诉权,一般是不能要回的,债务人自愿偿还的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不能,借钱不还一般是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追讨欠款。因借贷产生的民事纠纷,无论金额的多少,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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