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双方闹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有以下情形,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请求: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经审理没有以上情形的,法院会认定女方不需返还彩礼。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实质上是男方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法定的返还情形,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会不予支持。不能要求返还彩礼几种情形:
1、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
同居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达到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的,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4、在婚姻存续期间,婚前收取彩礼一方死亡,双方婚姻消亡,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