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犯罪人在本省做案,比外省公安逮捕,被盼刑以后在那里服刑

2022-11-10 06: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判刑后如果属于有期徒刑,执行的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如果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对于判缓刑的外地人一般情况下需要在犯罪所在地服刑。身份证居住地服刑,可以变更居住地。前提是变更所在地的社区愿意接受。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期满则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