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二轮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收费合理吗?

土地纠纷
2022-11-10 07:04: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土地确权问题涉及的问题复杂,建议向律师咨询。
  • 土地收益金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计算,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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