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车子5年前已经送到报废公司开具了报废回收单,但没有办理注销,现在还能够办理注销吗?

社会保险
2022-11-10 08: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车辆登记为注销后,如汽车不能再开了,可以办理报废手续,或将车辆回收处理掉。车辆注销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办理登报声明等。旧车必须送往拆车厂拆旧解体,而相关的车主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也送往注销即可。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汽车报废流程: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解体后将相关资料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受理后出具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的车辆不注销的,主要的后果如下:
    1、报废车辆如果没有去注销,3个年检期内车管所的档案会仍然显示车辆正常,超过3个年检周期而未年检,车管所会强制报废,将车辆状态改为强制注销。该车的车主在没有办理报废手续前,将永远不能办理任何车管业务,再买车都不能上该报废车主的户名。
    2、如果别人继续驾驶、或者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该报废车辆的牌照将不能继续使用。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