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的,
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所有。但是如果男方能有证据证明房子是自己在婚前出资购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通过出示相关证据来依法主张自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