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的钱巳好多年了,有个5O万的欠条,其实我没借到5O万到手,每次借之前把利息全扣掉,这50万元,平时是一万元的利息,有时没钱就把利息重新写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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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但实际没借那么多本金时,应立即向当事人提出变更
合同,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此外,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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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但实际没借这么多本金的,当事人需要举证证明本人实际的借款金额,并与对方协商按照实际的借款金额来还债;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提供相应的
证据来证明。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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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但实际没借这么多本金的,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借款的金额,如果不能提供证据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还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
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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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