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改我改了第我改了第一次名字,还可以改第二次吗?

2022-11-10 11: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次改名字需满足的条件:
    1、在同一单位或同一学校,以及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姓名粗俗不雅的。法律依据:第二次改名字需满足的条件:
    1、在同一单位或同一学校,以及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姓名粗俗不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现在改名字具备的条件:
    (一)名字粗俗、怪异的;
    (二)名字难认、难写的;
    (三)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四)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五)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改回原名算二次改名,因为只要是跟前一次的名字不一样的就算一次改名,而不是说跟原来的名字就不算改名。更正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理由充分,不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可以更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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