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2-11-10 11: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检查机关决定不批捕后公安会立即释放当事人,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检查机关决定不批捕后公安会立即释放当事人,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的解决方式为: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指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