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女方有外遇生子,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女方做亲子鉴定,但女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
2022-11-10 11:3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种情况,男方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离婚诉讼中,如果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会提出亲子鉴定。目的是可以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可以不抚养小孩,有的甚至是以前抚养小孩的费用也要求对方支付。第二种情况,女方提出申请亲子鉴定。妻子主动提出其婚内所生小孩不是其丈夫所生,若男方不予认可,女方即提出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其原因可能是:
    (1)双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妻子为争夺抚养权,提出申请。
    (2)妻子怀疑丈夫所提出收养的孩子系其在外养下的私生子,企图通过合法的认领回家,故女方出于追究男方与该收养孩子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动机而申请亲子鉴定。法律依据:
  • 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妻子可以拒绝。亲子鉴定涉及身份关系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妻子是可以拒绝丈夫给孩子做亲子鉴定的。如果孩子父亲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并且有正当理由证明孩子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对于离婚案件,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对方是可以拒绝的。但是,对方有可能会承担不利于自己的后果,即败诉。原因如下:
    离婚时,丈夫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或存在,而要求做亲子鉴定。
    丈夫有其他证据证明孩子不是双方的,并且要求做亲子鉴定,对方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但是,对方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原因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或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则会败诉。

    建议: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离婚时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时,女方在没有相反证据可以证明的情况下,建议配合对方提出的鉴定请求,以免后期承担一定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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