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两年,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怀孕准备休产假,公司领导说给一个月带薪休假,带薪休假薪资要休假后回公司上班才给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妇幼权益
2019-04-21 23:2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产假天数规定

      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 产假的工资计算和其他劳动方面的问题 适用的都不是合同法,而是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具体如下:????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3.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
  •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这意味着,90天的产假不能“一刀切”。此外,“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女双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丈夫休护理假15天。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公司不能扣发基本工资,意味着奖金可以不给。若是产假期间,因没有实际工作,奖金是可以不发的。以上是带薪产假多少天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