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个房子租了一年半,刚开始说的是一年交一次房租,去年过年我只交了半年的,到五月底到期,房东一直没有跟我签合同,刚开始交了3000押金,我现提前一个月给他说我不租了,她说要扣我一半的押金,我安装了个空调,也是提前问过她的,她说我使用过也不可能给我那么多钱

房屋租赁
2022-11-10 12: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时没签合同在承租人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押金应当届满后退还。口头协议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要求返还押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承租人拖欠租金房东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催缴后仍未缴纳的房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户不给租金的,房东可以找租户协商并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租户追究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