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6有没有居住权利?

2022-11-10 13: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户口可以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取得与落在房产上的户籍没有直接的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户口簿上的人可以设有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户口簿上的人自身对房屋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户口内的人可以设有居住权。户口内的行为人自身对房屋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