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知道对方详细信息,只知道名字怎么起诉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0 13:4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清楚被告的详细信息,如果已知的信息是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也可以起诉。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告属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只知道被告人姓名是不可以起诉的,还需要有被告人的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等资料。使得被告足以与其他自然人区别,符合有明确的被告的条件,如此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才会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当事人因与他人产生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所提交的民事诉讼起诉状中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原被告相关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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