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公交车司机,我正常出站时,突然有一辆小车从我左面强行变道,导致我紧急刹车,把车上乘客摔倒,没有刮蹭,请问这事故算谁的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0 14:1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公交车上摔倒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判断谁来承担责任,比如说,乘客摔倒受伤,是因为司机的急刹车导致的,那就公交集团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公交车司机无故急刹车的话,可能司机又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了,又或者是因为人太多,被挤倒了,却找不到具体的肇事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交集团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是车辆正常行驶的过程中,乘客因为自己主要原因从而导致的摔倒,那公交集团可能就不需要进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承担很少的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是被挤倒、推倒,并且抓到肇事人的情况下,一般就是由肇事人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肇事人无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话,公交集团出于人道主义,可能要予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302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损失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损失造成的除外。
  • 公交急刹车导致乘客的摔倒承担责任。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公交车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 急刹车乘客受伤,本车司机和车外车辆车主都存在过错,乘客可以要求二者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二者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
    一、二款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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