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交通事故之后,如果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不起诉。危害不大的或轻微的交通事故,在取得受害者的谅解之后,是可以不用起诉的。但是驾驶员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对肇事者一般以
交通肇事罪进行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三)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一般属于公诉案件,符合上述不起诉的条件一般不会起诉,但如果交通肇事造成比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就要进行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