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因为不是
法定继承人所以其不具备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权利。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祖父母订
立遗嘱确认孙子女享有继承权的,或孙子女的父母先与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