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员工辞职可以拿到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2-11-10 17: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孕期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要赔偿。国家对于对弱势怀孕女职工有法律保护,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生活来源难以有保障。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就要支付赔偿金。所以,被辞退后不需要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在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在职。但是用人单位辞退之后要赔偿。国家对于对弱势怀孕女职工有法律保护,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生活来源难以有保障。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就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离职后生育津贴一般不能领取。领取生育津贴是需要劳动者是在职状态的,生育津贴本质上是保护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若劳动者离职则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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