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昨天因为作业票,小甲方签字不全,被总公司查到,罚款一万,请问一下,这个是不是由自己承担全部的罚款。

行政处罚
2022-11-10 18: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的内部惩罚制度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罚款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且罚款金额为一般常理下难以接受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如果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可以催告其及时缴纳,并且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对其加处罚款,或者依法采取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划拨存款等强制执行的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用人单位不能够任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员工被无故罚款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返还罚款的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则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