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生儿办户口怎么办

2022-11-10 18: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生儿办理户口的办法:在该子女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其孩子的亲属、户主或者抚养人等携带准生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等。如果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会核准登记,发给户口本。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新生儿上户口流程为:
    1、在规定期限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2、出具孩子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孩子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等;
    3、户口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的工作人员予以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登记机关审查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并发给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